1. 本「银河十载购物赏」活动(以下简称「换领活动」)由新银河娱乐2006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举办。  
  2. 此活动由2021年4月29日早上10时开始起至2021年5月16日晚上11时59分截止(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3. 此活动参加者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
  4. 於2021年4月29至2021年5月13日期间,任何合资格顾客在「澳門银河」时尚汇购物中心任何指定零售商店于同日消费合计满以下条款 4.1.1至4.1.4所述的购物金额,即可凭该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单一张收据或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最多两张收据*(每间零售商户仅限收据乙张)换领以下奖赏:4.1.1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2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29,999元,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币600元; 
    1. 4.1.2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3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59,999元,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币1,000元; 
    2. 4.1.3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6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99,999元,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币2,000元; 
    3. 4.1.4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100,000元或以上,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币3,500元。
  5. 於2021年5月14至2021年5月16日期间,任何合资格顾客在「澳門银河」时尚汇购物中心任何指定零售商店于同日消费合计满以下条款 5.1.1至5.1.4所述的购物金额,即可凭该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单一张收据或最多五张由五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每间零售商户仅限收据乙张)换领以下奖赏:5.1.1 单一张或最多五张由五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2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29,999元,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币1,200元; 
    1. 5.1.2 单一张或最多五张由五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3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59,999元,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币2,000元; 
    2. 5.1.3 单一张或最多五张由五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6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99,999元,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币4,000元; 
    3. 5.1.4 单一张或最多五张由五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100,000元或以上,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币7,000元。
  6. 活动期间,顾客本人必须于星期一至日早上10时至午夜12时,亲临「澳門银河」时尚汇购物中心其中一个下述之礼宾部登记参加此活动及换领奖赏。 于晚上11时45分后购物的合资格的顾客可于翌日中午12时前在活动期间内换领奖赏:
    1. 6.1.1 银河时尚汇欧珀大堂礼宾部(FENDI店旁);或
    2. 6.1.2 时尚大道东礼宾部(麦当劳旁)。  
  7. 合资格顾客需于消费当天到换领柜台出示以下物品以作奖赏换领之用:
    1. 7.1.1 指定零售商店当天发出的消费收据; 
    2. 7.1.2 消费收据上所示之相应商品;及
    3. 7.1.3 顾客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或澳门身份证或可合理接受的旅游证件)正本。
  8. 所有银河时尚汇现金券均受指定条款及细则限制。  
  9. 根据以上条款 4.1.1至4.1.4及5.1.1至5.1.4所述银河时尚汇现金券均必须在2021年6月16日前使用。  
  10. 每张消费收据/销售发票只能作奖赏换领一次,及不能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11. 本公司恕不接受副本、不完整、毁坏、损毁、窜改或非换领奖赏当天所发出的消费收据/销售发票。
  12. 本公司恕不接纳所有订金单据、信用卡签账存根丶手写单据丶重印的消费收据或于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消费收据以作奖赏换领之用。
  13. 合资格顾客本人必须亲自换领奬赏,任何银河时尚汇零售商店店主或员工或银河娱乐集团(定义如下)职员均不可代任何顾客领奬。  
  14. 任何不完整或使用虚假资料登记将被本公司取消本次活动之资格。
  15. 参加换领活动的顾客特此授权本公司及银河娱乐集团辖下公司(统称「银河娱乐集团」)收集、 使用、储存(无论在澳门或其它管辖区)顾客的个人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并为本条款所述目的以及娱乐场、餐飮、住宿及娱乐消闲服务及产品以任何方式,包括市场直销,处理该资料。 顾客许可银河娱乐集团将数据加密传输给任何经澳门法律合法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处理保管。 任何根据本条款及细则提供的个人资料,顾客均可随时作出取消、修改或更新并有权在接收电子或销售通讯时撤回顾客在此赋予的许可。 如有需要,请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853 8886 1027。
  16. 银河时尚汇任何零售商户的店主及职员均不可参加本换领活动。  
  17. 银河娱乐集团员工可参加本换领活动。  
  18. 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影印、不完整、毁坏、损毁或窜改的购物现金券。  
  19. 购物现金券如有遗失、被盗或损毁,恕不获本公司回收、退款或更换。  
  20. 享用奖赏当天,顾客必须出示购物现金券正本及登记之身份证明文件。  
  21. 所有购物现金券不得转让、不得退款、不得兑换现金、不得更改或换成其他优惠。  
  22. 银河时尚汇现金券只限于「澳門银河」官方网站https://www.galaxymacau.com/zh-hant/offers/shopping/shopping-gift-voucher/ 列明的参与商店使用。  
  23. 购物现金券均不得转让或转售于他人使用。 如发现任何现金券被转让或转售,本公司将对出让/出售的人收取该现金券之门市正价或最优惠价(如适用,该出让/出售的人与其顾客及承接人将被取消资格,并不得参加任何由本集团任何成员所举办的推广及抽奖活动。)  
  24. 任何消费收据用于活动登记,该等收据所列的一切商品均不可退还于任何零售商店。 所有用作换领现金券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经确认后会被换领处工作人员盖印,以示已成功换领。 
  25. 本公司保留随时在不另行通知及不作任何弥偿的情况下随时终止或取消此换领活动之绝对权利。 此换领活动终止或取消之后任何顾客的消费将不可换领任何奖赏。  
  26. 如有对此细则及条款的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最终裁决权。 本公司有权随时修订或更改此细则及条款,并不作另行通知。  
  27. 此换领活动之参加者均同意接受此活动条款及细则之约束。  
  28. 若本细则条款的英文与中文版本有差异,一切以英文版本为准。 中文版本只作参考之用。
    *任何购买 (a)净足金/净千足金产品; 或 (b)任何于指定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其消费收据不适用兑换此活动之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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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十载购物赏

购物满$20,000或以上可享现金券及双倍奖赏,总值高达$7,000!
2021年4月29日至5月16日

银河十载,精彩有你!时尚汇购物中心在过去十年不断为「你」提供「为一之选」,适逢「澳门银河」10周年更准备了丰富购物优惠,感谢你的支持! 于2021年4月29日至5月16日期间,购物满$20,000或以上可享现金券及双倍奖赏,总值高达$7,000!

购物金额
(澳门币 / 港币)
2021年4月29日至5月13日
银河时尚汇现金券
(澳门币)
2021年5月14日至16日
10周年限定
3日双倍现金券
(澳门币)
$20,000或以上 $600 $1,200 
$30,000或以上 $1,000  $2,000 
$60,000或以上 $2,000  $4,000 
$100,000或以上 $3,500  $7,000 

登记及奖赏换领地点:欧珀大堂礼宾部(FENDI旁)或 时尚大道东礼宾部(麦当劳旁)

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日上午10时至凌晨12时

条款及细则